根据《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国务院行政机构根据职能分为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和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
负责协助国务院领导处理国务院日常工作的国务院办公厅(General Office of the State Council),自然保留不变。而依法分别履行国务院基本的行政管理职能的国务院组成部门,面临国家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各部、各委员会、审计署这次均进行了较大的调整。
部(Ministry)
值得注意的是,只有国务院组成部门中的机构才能称之为部(ministry),属于正部级,是在特定的某一方面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比如教育部。
本次国务院机构调整之后,有六个部是重新组建或者新增的,分别为:
自然资源部(Ministry of Natural Resources)
生态环境部(Ministry of Ecological Environment)
农业农村部(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
文化和旅游部(Ministry of Culture and Tourism)
退役军人事务部(Ministry of Veterans Affairs)
应急管理部(Ministry of Emergency Management)
委(Commission)
部之外,同属于正部级的还有委员会(commission)。相对于部来说,委员会(commission)有一定的综合性,通常处理的事务比较多。
本次国务院机构调整之后,保留了两个委员会,分别是:
国家发展改革委(National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sion)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State Ethnic Affairs Commission)
通过职能整合新建一个委员会,即是: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National Health Commission)
局(Administration)
以上是国务院组成部门。在国务院的直属机构中,局(administration)这个称呼经常出现:除海关总署和国务院参事室外,国务院其它直属机构的名称均为“国家XX(总)局”。
根据《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国务院直属机构主管国务院的某项专门业务,相对于国务院组成部门而言,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国务院所属机构的调整和设置,不是由人大,而是将由新组成的国务院审查批准。
但是,直属机构中的总局、总署具有和组成部门的部委一样的正部级级别,而局次之,属于副部级机构。
此次调整,整合职责组建了六个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state market regulatory administration)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state radio and television administration)
国家医疗保障局 state medical insurance administration;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state grain and reserves administration;
国家移民管理局 state immigration administration;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forestry and grassland.
办公室 (Office)
而办(Office)更多指的是协助国务院总理办理专门事项的国务院办事机构,它不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目前,除国务院研究室外,其它办事机构的名称均是“国务院XX办公室”。
当然,负责协助国务院领导处理国务院日常工作的国务院办公厅,虽然也叫办,性质和职责却不一样,英文翻译起来也不一样。细心的读者不妨留意一下,国务院办公厅的英文叫什么?
改革后国务院设置组成部门
(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
1、外交部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2、国防部 Ministry of National Defense
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National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sion
4、教育部 Ministry of Education
5、科学技术部 Ministr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6、工业和信息化部 Ministry of Industry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7、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State Ethnic Affairs Commission
8、公安部 Ministry of Public Security
9、国家安全部 Ministry of State Security
10、民政部 Ministry of Civil Affairs
11、司法部 Ministry of Justice
12、财政部 Ministry of Finance
1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Ministry of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14、自然资源部 Ministry of Natural Resources
15、生态环境部 Ministry of Ecological Environment
16、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Ministry of Housing and Urban-Rural Development
17、交通运输部 Ministry of Transport
18、水利部 Ministry of Water Resources
19、农业农村部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
20、商务部 Ministry of Commerce
21、文化和旅游部 Ministry of Culture and Tourism
22、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National Health Commission
23、退役军人事务部 Ministry of Veterans Affairs
24、应急管理部 Ministry of Emergency Management
25、中国人民银行 People's Bank of China
26、审计署 National Audit Office
(根据国务院组织法规定,国务院组成部门的调整和设置,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国务院组成部门调整
1、 组建自然资源部。不再保留国土资源部、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2、 组建生态环境部。不再保留环境保护部。
3、 组建农业农村部。不再保留农业部。
4、 组建文化和旅游部。不再保留文化部、国家旅游局。
5、 组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不再保留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不再设立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6、 组建退役军人事务部。
7、 组建应急管理部。不再保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8、 重新组建科学技术部。
9、 重新组建司法部。不再保留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10、 优化水利部职责。不再保留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
11、 优化审计署职责。不再设立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
12、 监察部并入新组建的国家监察委员会。不再保留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
国务院其他机构调整
1、 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不再保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 组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不再保留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3、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不再保留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4、 组建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
5、 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
6、 组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不再保留国家粮食局。
7、 组建国家移民管理局。
8、 组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不再保留国家林业局。
9、 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
10、 调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隶属关系。
11、 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
国务院组成部门以外的国务院所属机构的调整和设置,将由新组成的国务院审查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