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属事业单位2013年拟公开聘用工作人员15名,拟招聘职位均为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岗位,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13日至1995年11月13日期间出生);
(五)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理论知识、外语水平;
(七)身体健康。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岗位
见本公告附件1。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报名人员请于2013年11月11日至13日通过电子邮件报名,以附件方式发送《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本公告附件2)和本人照片电子版,邮件及附件标题按“姓名+职位名称”格式注明,并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有海外留学经历的,提供我国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信息、我国驻外使领馆证明)、外语水平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寄至我单位。
填写《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1.所学专业
准确填写所学专业规范名称。
2.外语水平
详细填写本人外语水平并在备注栏注明本人参加相关水平考试类别、时间和成绩。
3.学习经历
详细填写自高中以来学习时间、就读院校、所在院系、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情况。学习经历须完整,起止时间明确到月份。
有海外留学经历的,须注明留学性质(公派、自费),并提供我国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信息、我国驻外使领馆证明等相关书面材料。
4.社会工作经历
报考人员须详细填写工作经历(包括工作时间、单位、职务、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等,待业须注明居住地),不得出现空白时间段,并在备注栏注明现所在单位是否同意报考等。
现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须在备注栏注明截至报名时已经服务的年限,并视情况根据我单位要求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
5.奖惩情况
奖励情况仅填写校级及以上各类知识技能竞赛获奖情况和省级以上荣誉称号情况。受处分情况须如实填写。
6.个人档案情况
须注明个人档案情况(存档单位、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7.家庭成员情况
详细填写家庭成员情况,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姓名、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职务等。
8.联系方式
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和手机)、电子邮箱和联系地址,如有变动请及时告知。
未按上述要求填报者,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请务必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如所填信息不准,其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多个职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邮寄地址:人事工作部(北京市东城区台基厂大街1号,邮编100740)
电子邮箱:qgyxrs@126.com
(二)报名期限
2013年11月13日下午5时之前。
(三)资格审查
本单位将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恕不另行通知,相关材料复印件不返还。
(四)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测试。笔试后,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聘用人数与体检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六)公示
拟聘人选名单将在我单位网站公示,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我单位根据情况分配岗位,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秦元媛 冯旭华
联系电话:(010)65131072,65257576
四、其他事项
单位不提供住房。
附件一:职位表
附件二:报名登记表
人事工作部
2013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