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所属事业单位民间外交战略研究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简称“全国对外友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民间外交事业的全国性人民团体,以增进人民友谊、推动国际合作、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为工作宗旨,代表中国人民在国际社会和世界各国广交深交朋友,奠定和扩大中国与世界各国友好关系的社会基础,致力于全人类团结进步的事业。
民间外交战略研究中心是全国对外友协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民间外交战略理论、民间外交历史研究和相关学术交流,以及国际友好城市交流等工作。设主任(四级职员)1名,副主任(五级职员)2名,下设4个处室。
二、公开招聘基本程序
招聘工作将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初步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及面试、体检与考察、确定拟聘人选及公示、聘用与签约等程序组织进行。
三、公开招聘单位及岗位
民间外交战略研究中心副主任(五级职员)1名。
四、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较好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有较强胜任领导岗位的学习能力、组织动员能力、统筹协调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顾全大局,敢抓善管,勇于负责。正确对待个人利益,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群众威信比较高。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公道正派,品行端正,廉洁自律,身心健康。
4.年龄45周岁以下(1975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1.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外交学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有副处级(或六级职员及相当层次)以上岗位2年以上任职经历,或取得副高级(副教授或副研究员及相当层次)以上专业技术职称4年以上(时间计算截至2021年4月30日)。
3.具有广阔的国际交往视野和较强的国际交往能力、突出的学术能力,长期从事研究工作。
4.擅于调研、写作,在国家级期刊发表研究类文章多者优先。
5.有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组织协调能力和正义感、荣誉感强,敢抓善管。
6.掌握一门外语。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6月8日8:30至6月21日17:0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考生在官网“人事公告”栏目下载报名表,于6月21日17:00前将报名表及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外语水平证书、发表的文章等相关材料扫描件打包压缩发送到邮箱:kaolu@cpaffc.org.cn。邮件名称为:“XXX(姓名)参加全国对外友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材料”
(三)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审核结束后以电子邮件和短信方式通知报名人员审核结果。
(四)岗位取消情形
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3人,将视情取消或调整招聘计划。
六、笔试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由机关人事部门统一组织,时间初定为6月29日9:00—11:00。
地点:礼堂(北京市东城区台基厂大街1号)。
(二)笔试内容
写作。撰写一篇不少于2000字的调研文章,笔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
七、资格复审及面试
(一)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比例
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考生本人放弃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由机关人事部门统一组织,时间初定为7月2日9:00—11:30。
地点:礼堂(北京市东城区台基厂大街1号)。
(三)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于面试当天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及报名时所提供材料的原件接受资格复审。
(四)面试
1.结构化面试。时间20分钟,满分100分。
2.演讲。根据给定的文字材料谈体会,时间不少于10分钟,满分100分。
(五)成绩计算
考生最终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成绩占4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30%、演讲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
八、体检与考察
1.考察。按照1:2的比例差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在全国对外友协及直属单位有近亲属关系的,需主动报告。考察采取调阅人事档案,到所在单位了解情况或由所在单位出具现实表现材料,与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九、确定拟聘用人选及公示
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及本会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十、聘用与签约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由民间外交战略研究中心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一、纪律与监督
(一)回避
报名人员应符合国家关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回避制度要求。
(二)纪律
对有下列情形的,将由本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其他情形。
(三)监督
机关纪委对招聘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接受社会的监督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10-81441376。
十二、其他事项
1.非京籍考生按照户籍管理规定执行落户政策。
2.考生咨询电话:010-81441378 , 传真:010-81441377。
3.本公告由人事工作部负责解释。
附件:
人事工作部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