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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公告通知
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下属事业单位2013年拟公开聘用工作人员15名,拟招聘职位均为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岗位,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13日至1995年11月13日期间出生); (五)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理论知识、外语水平; (七)身体健康。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岗位 见本公告附件1。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报名人员请于2013年11月11日至13日通过电子邮件报名,以附件方式发送《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本公告附件2)和本人照片电子版,邮件及附件标题按“姓名+职位名称”格式注明,并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有海外留学经历的,提供我国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信息、我国驻外使领馆证明)、外语水平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寄至我单位。 填写《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1.所学专业 准确填写所学专业规范名称。 2.外语水平 详细填写本人外语水平并在备注栏注明本人参加相关水平考试类别、时间和成绩。 3.学习经历 详细填写自高中以来学习时间、就读院校、所在院系、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情况。学习经历须完整,起止时间明确到月份。 有海外留学经历的,须注明留学性质(公派、自费),并提供我国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信息、我国驻外使领馆证明等相关书面材料。 4.社会工作经历 报考人员须详细填写工作经历(包括工作时间、单位、职务、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等,待业须注明居住地),不得出现空白时间段,并在备注栏注明现所在单位是否同意报考等。 现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须在备注栏注明截至报名时已经服务的年限,并视情况根据我单位要求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 5.奖惩情况 奖励情况仅填写校级及以上各类知识技能竞赛获奖情况和省级以上荣誉称号情况。受处分情况须如实填写。 6.个人档案情况 须注明个人档案情况(存档单位、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7.家庭成员情况 详细填写家庭成员情况,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姓名、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职务等。 8.联系方式 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和手机)、电子邮箱和联系地址,如有变动请及时告知。 未按上述要求填报者,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请务必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如所填信息不准,其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多个职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邮寄地址:人事工作部(北京市东城区台基厂大街1号,邮编100740) 电子邮箱:qgyxrs@126.com (二)报名期限 2013年11月13日下午5时之前。 (三)资格审查 本单位将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恕不另行通知,相关材料复印件不返还。 (四)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测试。笔试后,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聘用人数与体检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六)公示 拟聘人选名单将在我单位网站公示,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我单位根据情况分配岗位,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秦元媛  冯旭华 联系电话:(010)65131072,65257576 四、其他事项 单位不提供住房。   附件一:职位表 附件二:报名登记表                                          人事工作部                    2013年11月11日       
2013-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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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录用机关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
按照《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人社部发〔2013〕75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我会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用计划 经中组部批准,我会拟录用机关工作人员8名,具体的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 二、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可登陆考录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2014)进行网上报名,也可以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www.mohrss.gov.cn)或国家公务员局网站(www.scs.gov.cn)上的相关链接登陆考录专题网站进行报名。 (二)所学专业:所学专业须与招考职位要求一致。报考英语专业和英语类专业职位的,资格审查以最高学历为准。 (三)外语水平:详细填写本人外语水平情况(包括通过的考试级别、时间、所获证书的成绩,除本人专业语言外,如有参加并通过其他语种考试的请在备注栏内注明)。 (四)学习和工作经历: 1.有海外留学经历的,需注明留学性质(公派、因私)、就读院校、所学专业、毕业时间及学历、学位证书等情况。 2.2012年、201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如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的,须由所在高校提供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的证明。 3.应届毕业生须在“学科成绩”栏如实填写最新专业成绩及在全年级或全班的排名情况(需标示年级或班级人数)。 4.非应届毕业生须详细填写工作经历(按年月顺序连续填写工作单位、职务、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等,如暂时待业须注明时间和居住地),并注明以下情况:①个人档案情况(存档单位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等);②户口情况(户口所在地、户籍管理单位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等);③现所在单位是否同意报考。 以上应届研究生和非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需在备注栏中填写承担过的大型国际会议(外交领域)交替传译、同声传译工作经历(注明时间、活动或会议内容、主办方等,进入面试人员届时需提供相应证明) (五)奖惩情况:奖励情况仅填写校级及以上各类知识技能性竞赛获奖情况(如外语、演讲、才艺等)和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受处分情况须如实填写。 未按上述要求填报的,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六)报名确认:报考英语和办公厅职位的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请在规定时间内在所选考区考试机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网上缴费以及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考日语、德语职位的考生,务必将公共科目考点选择为北京,通过资格审查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北京考试机构网站进行网上确认、网上缴费以及下载打印准考证,否则将无法参加非通用语专业科目初试。 三、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人员均须参加该两科考试。有关考试安排见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公告。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3年11月24日。 四、非通用语职位专业科目初试 报考日语、德语职位的考生须参加非通用语专业科目初试,考试范围参照《2014年度中央机关公务员招考7个非通用语职位外语水平测试考试大纲》。 非通用语专业科目初试时间为2013年11月23日下午14:00-16:00,考试地点设在北京。 五、专业考试和面试 (一)人选确定: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公布后,中央组织部、国家公务员局将根据录用计划中确定面试人选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我会专业考试和面试的人选名单,并在考录专题网站上统一公布。其中,英语职位和办公厅职位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专业考试和面试人选;日语和德语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非通用语专业科目初试成绩1:1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按照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专业考试和面试人选。 (二)办公厅职位专业考试包括公文写作、英语能力测试。其他职位专业考试包括笔试、听力、口试,试题按英语、日语、德语等语种统一命制,主要考察考生是否具备拟招录职位所要求的语言能力。 (三)综合成绩比重: 1.英语职位和办公厅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专业考试成绩占15%,面试成绩占35%。 2.日语和德语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非通用语专业科目初试成绩的合成成绩占50%,专业考试成绩占15%,面试成绩占35%。 六、其他事项 (一)请广大考生充分了解职位条件,结合自身情况,认真选择职位,仔细填报相关信息。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请考生随时登陆我会官方网站www.chatlady-b.com,了解我会的招录信息。 (三)报名期间,我会在工作日的09:00—16:00安排专人值班,回答考生的咨询,咨询电话:010—65131072,65257576。 祝您成功!                                                                                                                                                                                                      人事工作部                                                                                                    2013年10月16日       
201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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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大型高清电视纪录片《新中国民间外交风云录》典型案例的公告
各地方友协:   为迎接成立60周年,经党组研究决定,我会将与中央电视台新影制作中心联合拍摄一部八集高清电视纪录片——《新中国民间外交风云录》(暂定名)。作为庆祝我会成立六十周年的献礼片。该系列片将运用大量珍贵的历史影像资料,真实、客观纪录六十年来我国民间外交工作的风雨历程,以此纪念为中国民间外交做出杰出贡献的老一辈革命家和中外友人。本片还将通过跟踪拍摄正在发生的、各个领域的民间外交活动,生动展现民间对外友好往来中的鲜活事件、人物和感人故事,凸现新时期民间外交的独特魅力和为配合我国总体外交战略工作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各地友协是我国民间外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地方开展对外友好交流与合作的主要渠道之一,掌握当地民间外交工作的大量一手资料和信息。   有鉴于此,从即日起,我会正式向各地方友协征集相关典型案例,获选案例将作为节目内容在系列片中予以重点表现。   各地友协推荐典型案例的依据为:   自新中国成立以及改革开放以来,在各地开展的民间外交工作中具有重要影响的重大事件,至今仍在持续进行的重要交流与合作项目,以及涌现出的相关机构、企事业单位和人物典型。   近年来,在政治、经济、科技、教育、文化等领域,各地开展的意义重大、 特色鲜明,至今仍在持续进行的对外友好交流与合作项目,以及相关典型。 从2013年9月至2014年1月份之间,各地即将开展的重点民间外交工作。   各地友协上报的典型材料,可采取工作总结、新闻报道(原件或复印件)图书、光盘(附说明)等形式。   请各地友协于2013年8月10日前,将有关资料通过快递或电子信箱等方式报送我会。           《新中国民间外交风云录》              编委会                  2013年7月23日       (联系人:伍羽、胡焱昕 电话:010-85112806 电子信箱:syfz@youhao.net.cn)
2013-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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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拍摄大型高清电视纪录片——《新中国民间外交风云录》的公告
为迎接成立60周年,经党组研究决定,我会将与中央电视台新影制作中心联合拍摄一部8集大型高清电视纪录片——《新中国民间外交风云录》。该片作为庆祝我会成立六十周年的献礼,将运用大量珍贵的历史影像资料,真实、客观纪录60多年来我国民间外交工作的发展史,敬献给为中国民间外交做出杰出贡献、奉献终生的中外友人和前辈们。 该片计划请李小林会长和中央电视台副台长、新影集团董事长高峰出任出品人,并聘请著名外交家、学者和影视创作专业人士担任顾问,组成具有权威性的创作班底。此外,拟申报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重点外宣项目,向国际社会广泛传播;向外交部、商务部、文化部推荐,作为海外宣传交流项目重点推介;并安排于2014年5月全国友协成立60周年之际,在中央电视台有关频道及省级卫视同期播出。 该片在中国国际经济合作发展局的大力支持下,已经进入编写拍摄大纲阶段,欢迎各界有识之士参加到拍摄工作中来,为我国民间外交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联系人:伍羽,胡焱昕 电话:010-85112806,65141296 邮箱:syfz@youhao.net.cn
2013-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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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法中联合项目召集计划”评选结果
根据三届中法地方政府合作高层论坛提出的设想和部署,我会与法国外交部(MAE)、法国地方政府合作委员会(CNCD)共同向中法各级地方政府征集2013年度地方政府合作项目,共有16个中方省市的18个项目参与了“第一届法中项目联合召集计划”的评选。 本次参选的项目主题涉及经济、文化、人员交流等多个领域,参与方覆盖地方政府、中小企业、金融、学校等多方机构,合作项目惠及当地的中小企业发展、城市旅游开发、文化教育合作等,充分体现中法地方政府合作在深度和广度上的蓬勃发展。 经过中法联合评审团的研究和审批,共有13个中方省市的15个项目符合要求,被选入“第一届法中项目联合召集计划”。   附:“第一届法中联合项目召集计划”项目入选名单
201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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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拟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公示
2013-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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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2013无锡-未来之星”国际研讨会的公告
原定于2013年5月29日至6月1日在无锡市举办的“2013无锡-未来之星”国际研讨会因故取消,“未来之星”国际研讨会休会一年。 特此公告。                                                                    经济合作委员会                                      2013年3月6日
2013-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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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录用机关工作人员专业考试及面试公告
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现将我会2013年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专业考试及面试安排公告如下: 一、专业考试和面试人员 根据考生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非通用语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和语言测试的综合成绩),按照计划录用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名单(见附件)。 二、考试时间 办公厅财务处科员职位:2月27日上午8:30专业考试(8:15签到),下午面试。 欧亚工作部四处科员职位:2月27日上午8:30专业考试(8:15签到),下午面试。 欧亚工作部三处科员职位:2月28日上午8:30专业考试(8:15签到),下午面试。 友城工作部英语翻译职位:2月28日上午8:30专业考试(8:15签到),下午面试。 地区业务部英语翻译职位:3月1日上午8:30专业考试(8:15签到),3月2日上午9:00面试(8:45签到)。 美大工作部拉美处科员职位:3月3日上午8:30专业考试(8:15签到),下午面试。 三、考试地点 报到地点:6号楼3层311室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台基厂大街1号(王府井大街南口过长安街往南100米路西,可乘坐公交99路、37路、10路等线路在王府井站下车过地下通道往南或乘地铁1号线王府井站C出口往南)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考生综合成绩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非通用语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和语言测试的综合成绩)占50%、专业考试成绩占15%、面试成绩占35%的方法计算。 面试前,如参加面试考生的人数达不到公布的面试比例1:5,组织现有人员面试。面试比例达到1:3及以上,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面试比例低于1:3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80分,方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达不到80分的,不再进入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如体检不合格,按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顺延。 五、确定拟录用人选 各职位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 六、考试注意事项 (一)应届毕业生考生参加考试时,应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的原件: (1)身份证、学生证;(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成绩单;(3)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4)职位要求的外语专业合格证书;(5)职位要求的参加大型国际会议(外交领域)同传、交传经历证明。 (二)社会在职考生参加考试时,应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的原件: (1)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及学位证书;(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成绩单;(3)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4)职位要求的外语专业合格证书;(5)职位要求的参加大型国际会议(外交领域)同传、交传经历证明。 (三)待业考生参加考试时,应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的原件: (1)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成绩单;(3)待业证明;(4)职位要求的外语专业合格证书;(5)职位要求的参加大型国际会议(外交领域)同传、交传经历证明。 (四)留学回国人员还需另外提供:留学回国证明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五)考生应对本人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等情况,将取消其面试或录用资格,并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六)考生必须在考试当天提前十五分钟到达考试地点签到,核对相关资料,确认身份,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七)请考生于2013年2月22日前与我会人事工作部联系,确认有关事宜,逾期不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八)考试时间等事宜,如因特殊原因发生变化,另行电话通知。 (九)考生自行安排食宿。 联系人:杨清友 冯旭华 电  话:010-65257576  65250336 传  真:010-85112875 请各位考生安排好行程,并注意安全,保管好个人的重要证件和材料。   附件:专业考试及面试名单            人事工作部           2013年2月4日       
2013-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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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招录机关工作人员递补人选公告
 
2013-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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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录用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的通知
目前,我会2013年度录用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名单已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上公布。按照公务员招考工作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招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确认 1. 参加面试的考生请务必于1月15日17:00前以发送电子邮件的形式明确是否参加面试。 2. 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确认参加全国友协××××(职位名称及职位代码后4位)职位面试”。电子邮件正文应包括:考生报考信息(姓名: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固定电话、手机)、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的联系人信息(姓名、部门及职务、办公电话、手机)、社会在职人员所在单位的联系人信息(姓名、部门及职务、办公电话、手机)。 3. 面试确认电子邮箱:qgyxrs@126.com 如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应在面试确认时将《放弃面试声明书》(样本见附件一)的书面材料发送电子邮件并传真或邮寄给我会人事工作部。对放弃面试又不按要求提交《放弃面试声明书》的考生,我会将上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后果自负。 二、递补进入面试人选的确认 因考生弃权而递补的考生,请于递补名单公布后3天内按上述方式进行面试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三、面试资格复审     1. 考生须于2月1日前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将下列材料寄至我会人事工作部:     (1)身份证复印件。     (2)报名登记表(可从人社部网站或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1份,贴好照片(报考时提供的照片),要求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 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资料不全。     (3)各职位要求的外语专业合格证书复印件(英语专业八级证书、英语专业四级证书、大学英语六级证书、大学英语四级证书、西班牙语专业四级证书等)。     (4)本人简历。     (5)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6)参加大型国际会议(外交领域)同传、交传经历证明复印件。     (7)应届毕业生需另外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如因学校放假等原因,报名推荐表不能盖章的,请事先电话和电邮告知,并将推荐表复印件先行邮寄,原件待盖章后邮寄。     (8)社会在职人员需另外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工作证复印件(如所在单位未制作工作证,需在同意报考证明中注明现工作情况)、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样式见附件二)(加盖 公章)。其中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职位的考生,需同时提供单位人事部门的有关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并特别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开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我会同意后,可在体检或考察前提供,逾期不提供,视为自动放弃。     (9)待业人员需另外提供:待业证明(由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开具,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0)留学回国人员需另外提供:留学回国证明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台基厂大街一号全国友协人事工作部,邮编100740。请在信封上注明“全国友协2013年度机关工作人员面试有关材料”。     2. 如未能在规定时限之内进行面试确认并提供有关材料,经进一步核实后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有关人员的面试资格,并报国家公务员局予以递补。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 的,将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四、其他事项     1. 以上要求邮寄的材料为复印件的,在面试时请考生携带相应的原件进行现场复核。凡有关材料不全或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 将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2. 我会2013年度公务员录用面试考试拟于2月下旬举行,同时进行专业考试,专业考试主要考察考生与职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关面试和专业考试的具体安排拟于2月初在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和全国友协官方网站上公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     3. 请广大考生近期务必保持手机和电话畅通,以便及时将有关信息通知考生。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将变动情况通过电邮和电话方式告之我会。     联系电话:010-65257576     电子邮件:qgyxrs@126.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台基厂大街一号全国友协人事工作部,邮编100740                  附件: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样本 (请点击下载)                                                                                                                                  人事工作部                                                                      2013年1月10日           
201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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